近日,国家新闻出版署下发了《关于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通知》,其主要内容将更加严格的限制未成年人使用网络游戏的时间。
旧版的防沉迷系统,是依据青少年的身心发育状况、网络游戏的基本特点,将每日累计3小时以内的在线游戏时长定义为“健康”游戏时间,既无损于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也能适当享受到游戏的乐趣。每日累计3-5小时的在线游戏时长,被定义为“疲劳”游戏时间,游戏内收益减少50%,并提醒未成年人尽快下线休息、合理安排学习生活。而每日累计5小时以上的在线游戏时长,则被定义为“不健康”游戏时间,游戏内将不会获得任何收益,迫使未成年人下线休息、学习。
而近日下发的《通知》,则规定每日22时至次日8时,游戏运营商不得为未成年人提供游戏服务,且未成年人的每日游戏时间不得超过1.5小时,节假日不得超过3小时。
国家新闻出版署的有关负责人表示,《通知》的具体标准是依据未成年人的日常合理作息安排提出的。出去正常睡眠、学习、用餐、文体活动时间之外,区分节假日与其它时间,对游戏时段与时长予以限定。这项规定即是对网络游戏企业与平台的要求,也是对监护人旅行未成年人监护义务的指导。
除此之外,《通知》还规范了游戏运营商为未成年人提供的付费服务。网络游戏企业不得为未满8周岁的用户提供游戏付费服务;8周岁以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用户,单次充值金额不得超过50元,每月累计充值金额不得超过200元;已满16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用户,单次充值金额不得超过100元,每月累计充值金额不得超过400元。
最后,为了解决未成年人使用家长、微信号注册游戏账号,《通知》将要求严格实名注册,所有网络游戏用户必须使用有效身份信息才能注册。同时,国家新闻出版署正与公安部对接,牵头建设统一的身份识别系统,还将逐步完善和丰富身份识别系统的功能,实现跨平台使用网络游戏时间的数据互通,严格约束未成年人跨平台使用网络游戏的游戏总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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