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游戏、未成年人,这三个原本再普通不过的词汇聚合在一起,却令舐犊情深的家长们闻之色变。第45次《中国互联网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时下,中国19岁以下网民数量已超两亿。“如何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逐渐成为群众关心和热议的话题。近年来,多位全国人大代表就曾多次在未成年人网络游戏 防沉迷议题上提出相关建议。
网络游戏的危害,为人父母者最有切身体会。家长们因担心孩子玩游戏影响学习,把温馨的家庭环境变成了战场,各个成为机敏的“游击队员”,实时观察“敌人”的动向;一旦发现,断电、断网也无济于事,身心俱疲。
与此同时,网络游戏本质上是“互联网+”时代游戏的特殊表现形式,对于文化产业具有一定经济意义,对于行为研究也具有一定实践价值。
网络游戏利弊交织,“一刀切”的做法并不现实。各方联动促进网游产业有序、健康、可持续发展才是沧桑正道。而未成年保护则是其良性发展的重中之重。
未成年人保护在网络游戏侧,重点环节在于防沉迷。问题的突破口则在于找到未成年人游戏病的症结所在。从心理学、教育学、 社会学、法学等不同角度研究来看,沉迷网游的诱因有:网络游戏的易成瘾性、家庭因素、未成年人个人因素,以及其他外部因素等。此外,由于政府监管及相关法规是网络游戏供给侧的重要调控器,立法的不完善也为当前问题的产生提供了原因力。
找到了病因,接下来就要对症下药,标本兼治。而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家校互通、各方联动就是针对未成年人游戏病的特效药。
首先,行政主管部门要统一立法加强监管,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总体来看,我国在限制未成年人游戏的政策规定方面走在世界前列。例如,我国要求包括手游在内的网络游戏全部实名注册。日本虽规定特定类型游戏软件只能用信用卡购买,以限制未成年人使用,但并未实行实名注册。韩国虽实行了网游实名注册,但其有关未成年人网游宵禁时间、月消费限额的规定都较我国宽松。美国则完全无网游时长及消费限制。
我国近年出台的《网络安全法》、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关于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通知》等法规,已经就未成年人网络游戏做了专门规定。健全的法律体系既是政府监管的尺度,也是游戏行业行为的标杆。形象来说,对于监管者,法律犹如驭马者手中的缰绳,监管者只有有所凭藉,监管起来才能收放有度、卓有成效;对于企业,法律则是各项行动的指南针,确保企业发展不偏航。
其次,游戏领域的相关企业要加强行业自律,塑造正向行业文化、强化技术支撑。相关行业协会在立法缺失或监管缺位的未成年人保护前沿问题上,要自觉补位,制定自律“软规范”,解决公权力监管步调与行业发展速度、未成年人保护需求不匹配的问题,为完善监管积蓄力量、积累经验。
目前,国内尚未引入游戏分级制度,行业协会应参考借鉴外国经验,积极摸索制定游戏分级标准。美国的游戏分级制度就是由非官方性质的美国娱乐软件协会制定,并由该协会具体承担审查和分级的责任。游戏分级可以限制未成年人接触带有暴力元素的游戏,在未成年人保护方面具有积极意义。
在行业文化方面,相关企业要有社会责任感,从业者要自觉形成符合时代风气的游戏文化氛围、游戏审美取向,主动向主流价值观靠拢,把未成年人保护观念融入游戏设计理念。
从实践层面来看,在政策法规的引导下,近几年国内游戏厂商已经开发和应用了大量的防沉迷技术。除了几家知名游戏出品企业外,诸如 食物语、食之契约、塞尔之光等中小游戏厂商也纷纷在研发防沉迷技术方面积极发力。某些游戏甚至因此一度被玩家在应用商店刷低分。
最后,针对网络游戏展开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还需要家校互通共同守护,为未成年人成长营造良好的家校环境。在宏观层面,成熟的立法、严格的监管、负责的企业、前沿的科技,在推进防沉迷工作中虽然富有成效,却也难以针对每个参与个体达到“事事周全”的效果。在微观层面,每个家庭和班级才是直面问题的前沿阵地。研究表明,父母失败的婚姻、完美主义的教养方式、学校失败的人际关系、沉重的课业压力、兴趣爱好的缺乏等都与未成年人网络成瘾息息相关。这些诱发因素则是不良的家校环境点滴积聚的。
家长应为未成年人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构建良性的亲子关系。学校则应致力营造良好学习环境,把未成年人网络素养培育纳入到教育目标中。家校应共同努力引导未成年人形成正确的网络观,培养他们广泛的兴趣爱好,引导他们形成良性人际关系。家长和学校要形成正确的教育观,对未成年人监管应柔性化,避免刚性监管带来的逆反效应。
政府和企业营造良好宏观环境,家校共同努力,在微观层面使未成年人形成正确的网络游戏观,生活上心情舒畅,学习上努力有为,网游成瘾问题便能迎刃而解。
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本站立场
来源:参考消息网
原创文章,作者:禁游网,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jinyouxinxi.com/868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