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学校教育中惩罚的艺术
毕业论文 2021年-11-23 09:21:48 阅读29 评论0 字号:大中小订阅
内容摘要:没有惩罚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没有惩罚的教育是软弱的。我们既不能将惩罚作为包治一切的灵丹妙药,也不能将惩罚视为洪水猛兽。教师在不损害学生人格尊严的前提下学会适当的、正确的、艺术性的运用惩罚,做到罚之及时,罚之有度,罚之有方,罚之有异,深入内心,触及灵魂,这样的惩罚才有教育意义。
关键词: 惩罚 误区 必要性 原则 艺术
在如今大谈“成功教育”、“赏识教育”的大“好”形势下,教师不管学生表现如何,一味叫“好”。而批评与惩罚似乎已被拋到遗忘的角落,越来越让教师感到“忌口”,一般不敢涉及一个“不”字,惟恐因此而扼杀了一个“牛顿”。然而,学校教育中是否应该存在惩罚,是许多教育者在争论的话题。而在作者看来,学校教育中应存在惩罚,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副主任孙晓云说过:教育本就是十八般武艺,表扬、批评、奖励、惩罚,什么都应该有。没有惩罚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没有惩罚的教育是一种虚弱的教育、脆弱的教育、不完整的教育。马卡连柯也曾经指出:凡是需要惩罚的地方,教师就没有权利不惩罚。在必须惩罚的情况下,惩罚不仅是一种权利,而且是一种义务。接下来本文就以惩罚存在的误区、惩罚的定义来说一说艺术性的惩罚,即惩罚的艺术。
一、惩罚的误区
教师使用惩罚,并不是提倡惩罚。这里说的惩罚,也决不是讽刺,挖苦和体罚,它是以育人为目的,学生能够且乐于接受的,充满理智和情感的一种教书育人的挫折艺术。通过惩罚教育,规范学生行为,保证发展方向,确保学生身心健康发展,这应是对学生深层次的关爱。我们以前走入的是滥罚误区,而现在走入的是不敢罚误区,这些都是不可取的。当你掌握了这门艺术,选择恰当时机,把握好尺度,使用一点又何妨——只要是真正为了学生。在当今的学校教育中存在着对惩罚的误区,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第一,将惩罚与体罚或变相体罚相等同。尽管在《教师法》和《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中明文规定:禁止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但一部分学校的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有增无减,而且花样也不断翻新,学生的权益仍未得到应有的尊重和保护,学生人格尊严屡受践踏,由体罚引起的侵权纠纷和损害赔偿案件屡有发生,是当今部分中小学存在比较严重、具有普遍性的问题。
案例一:栗城县连代梅村小学三年级的6名小学生因没完成英语作业,遭到了老师的体罚,4名学生被打手掌,2名学生被扇耳光,直到打哭为止。其中一名孩子被扇50个耳光后没有哭,竟惹得该老师用黑板擦打孩子脸,孩子被当场打伤。日前,该老师已被当地教育局责令停职。
案例二:因上课说话41名小学生遭割手惩罚。2004年3月1S日,河北省曲周县东高固小学的语文老师刘丽娜为了惩罚学生上课说话,竟然用小刀将全班41名学生的手心上划下重重的伤痕。 由于受中国传统的教育观、价值观的影响,有些教师的年龄、性格、气质的差异等原因,“师道尊严”、“不打不成才”一时成了他们的护身符,他们绞尽脑汁,惩罚的方式也五花八门,有“触及皮肉”的体罚;有通过经济手段进行罚款罚物的物罚;还有对学生进行人格侮辱的精神惩罚(心罚)。惩罚的程度也有愈演愈烈之势,造成的结果触目惊心。毋庸讳言,当前广大中小学每天都在发生着大量的滥用惩罚现象,如打耳光、罚跪、辱骂、讽刺、恐吓……有的还触犯了刑法等相关法制法规,被媒体屡屡暴光,引起了广泛的社会反响。
第二、“谈罚色变”的倾向,使教育管理缺少了必要的手段,对正常的教育教学产生了不利的影响。如今,一些学生家长对自己的子女过度溺爱已成为不争的事实,即使教师正常的批评学生或对学生实施教育性惩罚时,他们往往首先出来反对,动辄还要挟起诉或其他赔偿。面对来自社会、学校、家长等方面的压力,教师哪里还敢惩罚学生。结果教师对学生的错误视而不见、少管少问。许多教师对犯错误的学生抱有一种听之任之的态度。教师在课堂回答不敢触及“错”字,批改作业尽量少用“x”,评语不敢写上“不”字,惟恐自己担负着扼杀“瓦特”、摧残“爱迪生”的罪名。因此,惩罚似乎成了教育教学中教师不敢触及的“高压线”,教师谈“罚”色变,制约了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案例一:在陕西铜川耀州区南街小学,邱淑娥是该小学的语文女老师,曾获过陕西省优秀教师称号。因为学生未完成作业,老师“教育”了一顿,家长便纠集数人将老师殴打至死。带头行凶者张宏文则是她班上一名学生的父亲。
案例二:在作者学校,为教育学生远离网吧而举行了全体学生大签名活动(当然经常逃课上网的那几个学生也在上面签了字)。可是,并没有起到什么约束作用,那几个有网瘾的学生依然我行我素,甚至半夜翻墙而出。后来,这些学生私下说:“即使被学校抓到,最多被批评一下,有什么好怕的。”以上的错误的惩罚在学校教育中应该是不存在的,我们在学校教育中应走出惩罚的误区,理解真正意义上的惩罚。
面对犯错误的学生,老师应该去惩罚,只是在惩罚的时候要注意惩罚的方式与手段,要进行艺术性的惩罚,适当的、正确的、艺术性的运用惩罚,做到罚之及时,罚之有度,罚之有方,罚之有异,深入内心,触及灵魂,这样的惩罚才有教育意义。
二、惩罚的必要性
1.惩罚的作用。惩罚可以使学生懂规矩、辨是非。要想让学生知道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是不能做的,可以通过说教、示范等方式。但不可否认批评和惩罚也是达到教育目的有效手段。
惩罚有促使改过自新和激励作用。只有承认做错了事并接受惩罚,才有助于学生了解道德责任并进一步发展道德意识。如果学生不能或不愿正视惩罚,那么他就难以在正确的道路上大踏步地前进。惩罚可以使犯了错误的学生觉醒,能使学生知耻,能够激励学生奋发向上。
惩罚有教育和警戒作用。惩罚可以起到一般教育方法所不能达到的效果。比如,当你告诫孩子火不可随便触摸时,他或许不信、或许因抵挡不住跳动火苗的诱惑而偷偷地去触摸,结果带来的必然是灼烧之痛。这种痛会使孩子刻骨铭心,使他不会再随意触摸火。这就是惩罚产生的教育效果。通过惩罚违规者,还可以对其他学生起到警戒作用。
惩罚有助于维护集体的纪律。惩罚作为一种管理手段也是维护集体纪律的有效工具。惩罚维护了纪律的存在,在很大程度上保证了集体目标的实现。
2.教育惩罚既是教师管理的需要,也是学生自身发展的需要。“教师是太阳底下最光辉的职业”。作为小学教师,更是责任重大,因为一个人的品格在很大程度上是童年时代形成的。如今教育界普遍提倡“赏识”教育,认为好孩子是“夸”出来的,要老师追求春风化雨般的教育效果。用爱心教育的方式培养孩子的自信固然是一种方式,然而,我们不得不关注这样一种现象,现在的孩子几乎都是独生子女,父母眼中的龙凤,小皇帝,百般宠爱。这样的生活环境造成一部分学生自私,缺乏爱心,个性脆弱,受挫能力差。教师是应当尊重学生,但是尊重学生并不是不批评学生。如果学生犯了错误连一句批评都不能有勇气接受,将来又如何面对纷繁复杂的大千世界?这种一味迁就、信马由缰、放任自流,看上去是尊重了学生,实际上是使得学生从小是非不分,弱化耐挫力。在这样的情形下,我们在提倡表扬、奖励、赏识的同时,不应该忽视“惩罚”在教育中的积极作用。惩罚也需要尊重与信任,并不只有赞赏才能给予孩子自尊与自信,惩罚更需要尊重与信任,要特别小心地为对方着想,要顾及对方的承受力、尊严,不要让对方难堪。
作为学生,只有从小接受恰当的教育惩罚,不断积累惩罚所产生的积极的心理体验,才能增强抗挫能力,才会成长为能够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有创新能力的现代人才。由此看来,教育惩罚既是教师管理的需要,也是学生自身发展的需要。
3.古今中外,惩罚从来就是教育的一部分。俗话说:“严师出高徒”、“棍棒底下出孝子”、“不打不成器”,这些都说明了惩罚教育的重要性,当然不是说动辄就是棍棒相加,而是要有必要的惩罚,使人免除不良习性,知道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对这些话可能很多人会大不以为然,因其与时下流行的教育观大相径庭。的确,这些话都不全对,但其中所蕴含的一些道理却是我们不能忽视的。笔者还查阅一些资料,发现一些教育专家也认为在必要时可以给学生以处罚。夸美纽斯在《大教学论》中说:“假如某些人没有受到温和方法的影响,就必须求助于比较粗暴的方法,要到用尽一切方法之后,才能宣布一个学生不堪造就。”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副主任孙云晓认为:“没有处罚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
三、惩罚的原则
一种惩罚要达到预期的效果,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1.最少化原则。教师应力求避免惩罚学生,尤其是尽量减少连续惩罚。惩罚是不得已而为之的办法,采用时宜点到为止,以学生能对问题行为进行反思为准。
2.针对性原则。在使用惩罚时要让受罚者明白因为什么而受罚,千万不能模模糊糊,即要有明确的辨别性线索。
3.正面性原则。在对问题行为施以惩罚的同时,要告诉受罚者什么样的行为才是正确的,并要求他立即改正,产生正确的行为。如果惩罚只是一种形式,在当时并没使受罚者的行为发生真正的变化,那么这种不痛不痒的惩罚便没有任何意义。
4.及时性原则。要在学生出现错误行为时,即刻给以惩罚。因为此时的刺激情境还没有很大变化,便于惩罚与辨别性刺激物之间条件联系的形成。
5.后续性原则。惩罚是对错误行为的否定,与奖励相比学生难以接受,因此做好后续工作十分重要。主要是注意学生的情绪状态,以及惩罚后师生思想情感的沟通。事隔多日,当学生出现正确行为时,应给予奖励,不要对这种变化视而不见。
四、惩罚的艺术
惩罚的艺术性从根本上说就是要找到适合的惩罚形式,这种形式既要有过程中的艺术性要求,有要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要区别于“体罚”,更不能是“变相体罚”。要让学生从内心中愿意接受它,借以弥补负疚心理。
这种惩罚必须基于爱心善意,热爱学生是教师根本的职业道德,是贯穿教育始终的准则。惩罚不能偏离这一基准。因为惩罚的目的是让学生辨恶向善,并通过自己的行为矫正去避免惩罚,而不是为了让学生去体验惩罚。所以,教师对于学生切不可歧视、厌恶、嫌弃、粗暴,而要热情、诚恳、冷静、细致。否则惩罚教育很可能走火入魔,误入歧途了。
1.惩罚要及时。学生的缺点如同小树身上的偏枝斜枝,园丁的职责之一是修剪它,唯其如此,方有望造就参天大树,而修剪偏枝斜枝的过程就是一个及时矫正的过程。《司马法》中说:“赏不愈月,使人速睹为善之利也。”意思就是奖赏要及时,士卒就会马上看到做好事的好处。反之,对于一个该处罚的人不及时地处罚,就会导致在助长恶行的同时压制了大多数人的善望,就会使正义得不到伸张,正气得不到弘扬,就会影响到整个班级、整个学校的风气。俗话说:“恶不积不足以灭身”就是要求我们要防微杜渐,悬崖勒马,坚决把坏思想、坏习惯扼杀在萌芽状态中。而有的责任心不强的老师却不尽其然,知道班级里学生旷课、打游戏机,却不以为然,放任自流;班级里学生谈恋爱、穿出格的时装,也视而不见;知道学生中有敲诈、斗殴、抽烟、赌博时,也是“稳坐钓鱼台”,不忧不惊。当初,宰予上课睡觉,孔夫子忍无可忍,立即停止授课,拍案怒骂:“朽木不可雕也;粪土之墙,不可圬也。于予而何诛!”意思是:腐朽了的木头不可能用于雕刻的,像宰予这样睡觉的学生再学习也没用,成不了才!你是一堆臭狗屎,不值得我责备你。正是由于孔夫子及时指出了他的错误,改正了错误,使宰予成为七十二贤之一。澳洲一家私立学校对学生的要求非常严格,比如早晨几点起床,一定要把被子叠好,然后进行检查。如果发现三次没有叠好被子,周六就会没有假放,让他到农场劳动去。这种及时矫正学生行为习惯的方法,富有艺术性值得我们借鉴。
2.惩罚要有度。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有一个度,惩罚学生也要把握一个度,切忌把话说绝,把事做得没有余地。对学生不是“一棍子”打死,而要抱着“治病救人”的宗旨。惩罚学生要根据他违反校纪校规的程度的深浅,来判定对他处以何种程度的惩罚。比如学生无意损坏了课桌,只需他修补好就可以了;学生没有做好每天的值日工作,罚他连续值日一星期就可以了;学生在校园里乱扔垃圾、纸屑,则应该罚他放学后去校园里捡拾垃圾一周;学生在课上顶撞老师,还口出秽言,则应该要求其家长来校了解情况,学校给他一个警告或记过处分,还必须由学生本人向老师赔礼道歉……在处罚的方式、尺度的把握上也可以参照一下国外的经验。如澳洲一些公立学校的处理很简单:每个学校都设有两个警戒室,学生要是犯了错误,老师就请他到警戒室里,由专门的教师依照心理问题或行为问题的不同情况,与学生进行交流,然后采取让学生赔礼道歉或写检查等不同的处置方法,最严重的惩罚是开除,如果再不起作用,该学生就会被送到特殊学校去。
3.惩罚要得法。英国皮亚丹博物馆里收藏着两幅画:一幅是人体骨骼图,另一幅是人体血液循环图。这是麦克劳德的作品。麦克劳德上小学时,有一颗强烈的好奇心,他老是想看看狗的内脏是什么样子的。于是,有一天,他杀了一条狗。说来也巧,这条狗正是他们校长的宠物。显然,麦克劳德闯了祸。校长知道了,决定给他以惩罚。惩罚的内容是罚他画两幅画。这就是皮亚丹博物馆收藏的两幅画。麦克劳德后来成为一名杰出的解剖学家,这得益于他的校长在他犯了错误能对他的好奇心加以恰当的保护和正确的引导。毫不讳言,麦克劳德的校长给了麦克劳德以惩罚,然而这样的惩罚应该说是高明的,没有一点个人泄愤的色彩,却笼罩着一种诗意的美丽,闪烁着人文主义的光辉色彩。
灌云县沂北中心小学王校长曾经遇到过一个严重违纪的学生,他的处理方法是,先让学生在学校的荣誉室里熟悉学校获得过的所有荣誉,并让他写感受,然而罚他去劳动——擦学校的校牌,用意就在于让他用自己的行动擦亮牌子。这样的惩戒效果不错,影响了这位学生的一生,现在这位学生在工作岗位上表现得很出色,这种讲究教育艺术,体现人文关怀的惩罚,是惩罚教育的最高境界。
4.惩罚要护尊。罚是指“施罚使犯过者身心感觉痛苦,但不以损害受罚者身心健康为原则”的一种惩罚方式。它在目的、手段、方式和产生的后果上都与体罚有本质区别。其中最关键的区别在于:体罚损害了受罚者的身心健康,而惩罚不至如此。应该说,大部分教师施加惩罚的初衷是好的,目的是为了帮助学生分清是非、辨别美丑、认识缺点、改正错误,但也不能否认,有些教师为了个人利益,过分追求教育的功效,甚至认为犯有过失的学生和自己过不去,缺乏足够的耐心,实施的惩罚带有明显报复的倾向。他们所关注的是惩罚本身,而不是惩罚所预期达到的效果。比如,有的讽刺、挖苦学生;有的罚学生抄写课文数十遍上百遍;有的将学生赶出教室罚站,有的直接动手打学生——这种种做法,不仅严重挫伤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更重要的是伤害了他们的自尊心,剥夺了他们改正错误的权利,摧跨了他们战胜困难的勇气。
5.惩罚要有异。实施某种惩罚时,要看学生身心健康的承受能力。有位女生,性格内向,平时不善言语。有一次上英语课,吃东西,被老师发觉。老师问她在吃什么,迫于面子她说没有。这时,这位老师立即冲过去,从课桌里把她的书包抢过去,走上讲台,把书包倒过来,一阵稀里哗啦,书、本子、文具用品,还有饼干散了一地,这位老师恰似征服战犯的英雄,露出得意的笑容,并且说:“我说你吃东西,你还嘴硬,狐狸尾巴是包不住的。”那么这位教师处理问题的方法无疑是粗糙的,这种罚没有顾及到学生的性别与性格差异。这个女孩性格内向所以不宜当众对她进行惩罚,应该先做些暗示性的动作或言语提醒,然后再课后找该学生谈话,并提出对她惩罚的要求,我认为这样做会比较好。
当然,惩罚是还要注意学生气质的差异,比如针对胆汁质的学生,他们容易激动,因此,惩罚的态度不能强硬,否则会有适得其反的效果;而针对多血质的学生,他们比较温和,对于他们的惩罚相对与胆汁质的学生可以激烈一些,如尖锐的批评可以使他们感到震动从而改正错误;面对粘液质的学生,他们比较安静,不易表现出情绪,惩罚适宜在课后进行;对于抑郁质的学生,他们具有明显的内倾性,惩罚的时候应尽量采取温和、委婉的态度,对他们不能过于严格或急于求成。
总之,在教育上要实事求是地对待惩罚,既不要迷信惩罚,也不要摒弃惩罚,既不能忽视惩罚的积极作用,也不能无视惩罚的消极作用,应该理性而辨证地诠释惩罚,科学而艺术地运用惩罚,在大力推进素质教育的今天,愿广大的教育同仁关心学生身心健康的前提出发,认真学习,不断探索惩罚教育的艺术性,把握惩罚尺度,这样惩罚教育才会收到良好的效果。
参考文献:
1.王国兴 黄艳红,《惩罚的艺术》·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2005年12月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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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何其宗 肖庆华,《对教育惩罚的理性思考》·中国教育学刊·2004年9月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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