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最近货车侧翻后哄抢事故频发,哄抢者一直有种不拿白不拿的心理,便不考虑自己生命安全和货主的苦苦哀求,抢光拿光,这样行为,实在让人大跌眼镜。
八月二十五日中午,山东荣乌高速一辆禽类运输车倾翻,数万只小鸡散落在路上和高速护坡上。附近村民闻讯纷纷前来抓小鸡,不少人开着三轮车,成车装回小鸡,也有被堵在路上的人下车抓小鸡,现场警察也没办法制止。
六月二十三日早上6点半,在焦桐高速泌阳县春水镇段,一辆大货车发生倾翻,20吨苹果散落在地,非常快当地村民赶到现场,然而这部分村民却不是帮忙救援的,而是来哄抢苹果的……
2015年七月二十二日,一辆满载小香瓜新疆大货车在G30高速公路临泽段发生侧翻,车上所载货物小香瓜翻下路面,遭到周围村社群众哄抢。警察赶到后,进行了制止,但因为哄抢群众太多,场面一度失控。现在,所幸无人员伤亡,事故起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2013年四月二十七日上午8时40分左右,福银高速陕西境内商漫段麻池河立交桥发生一块交通事故,一辆满载日用百货的大货车由南向北行驶中,发生侧翻。侧翻后,车厢中日用百货全部倾倒至立交桥下,遭到哄抢。
九月一日12时许,樟吉高速K65公里处(往吉安方向)一辆货车发生侧翻事故后,当地村民哄抢货物。其中一村民被路过货车撞伤,伤势严峻,已被送医。趁火抢劫,这样行为实在令人不齿!
法律层面:哄抢触多条法律 最高可判10年刑
“哄抢者已构成违法。”福建簪华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建亮说,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哄抢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闽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何东平说,哄抢者视情节严峻程度,将承担民事、行政、刑事责任。假如哄抢行为是有组织的、有首要人(发起者)、有积极参与者,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峻情节的,可按聚众哄抢罪论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峻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这种哄抢行为,情节严峻的,将构成打劫罪。”福建仁胜律师事务所律师曾晓明说,刑法对打劫罪的概念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采用暴力、胁迫或其他办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曾晓明说,本次事件中,路人在酸奶所有人、民警劝阻的状况下,仍然推行哄抢,客观上已表现为“当场强行劫取财物行为”,主观上已表现出“直接故意,并且具备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因此,适用打劫罪。
打劫罪是重罪,可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上有期徒刑。曾晓明说,如哄抢者有主动返还财物、主动认错、主动赔偿损失和自首等情节,在具体实践当中,可争取免于刑罚。
福建衡评律师事务所律师周艳红说,不管情节严峻与否,哄抢者都应依法惩处。本次事件中,交警在场劝导是执法行为,出现哄抢已是主观故意,假如哄抢行为造成交通堵塞,二次事故或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甚至出现伤亡,达到起刑点的,可以妨害公务罪或破坏公私财产罪论处。
道德层面:哄抢把道义和做人底线丢了
一次又一次的哄抢事件,丢的不只是某一个区域大家的脸,丢的更是全中国人的脸。这部分哄抢货物的行为,把人性中最纯美的道义、做人最基本的底线,全都丢了。这种哄抢的行为,与强盗何异?货物倾倒了,货主心痛之余还要蒙受不小的损失,而对于某些人来讲却自以为是天上掉馅饼的好事,可以白拿,白得。可曾有人替货主设身处地想过,动辄数十万元的经济损失,该由哪个来承担?
部分中国人都有这种喜欢占小实惠的心理,不需要自身出钱的东西,便拼了命的往家搬,生怕比别的人拿得少,拿得慢。他们之所以这么毫无顾忌,除去自己的小市民心理,还有对法律常识认识上的不足,以为法不则众,抱有侥幸心理,殊不知这种行为最后会受到良心和法律的严惩。
这部分年,类似的“中国式哄抢”常容易见到诸报端,大伙应该引起警惕。道德上倾向于见利忘义,思想上醉心于蝇头小利,假如形成“气候”,就会引发恶性循环,败坏社会风气,纵容法不责众社会心理,“不抢白不抢”恶念就会甚嚣尘上。
这部分年,类似问题,鲜见追责,也极少进行有效的讨论、深思。禁游网呼吁,当大家面临危困,要尽所能去“帮”和“扶”。假如做不到这一点,最起码也要“守”和“望”,不为私欲所动。
结语:中国是文明古国,有五千年的文化沉淀,乐于助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期望这种美德不要被蝇头小利带来的污泥掩盖,期望大家大伙都存着一颗善良美好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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