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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大众网报道,近日,某中学女生因早恋被勒令退学,当天下午服毒自杀,在网上掀起了广泛地讨论。
小编随手摘了几条网友留言:
@草原美
学校要负责,国家法律都没说不准你为嘛要开除人家,他【她】们真的在恋爱你学校也只能是和双方家长配合加以正确引导,人家没犯法你有什么理由开除人家,这样的校领导和老师也配当人师, 再说人家双方家长都支持他们在一起呢,你学校吃多了撑的多管闲事,早恋是问题吗?
@芳心静逸
早恋开除太过份了,多大事啊!完全没必要这么做,对学生不负责任。毕竟是个半大孩子。
@柏林
班主任老师应给学生讲早恋的危害!青年人是动荡的年龄,是思想不稳定多变的年龄,今天爱的很坚决但不会稳定,见异思迁很平常,上大学三年级谈才好!
……
我们有些学校遇到早恋现象,不分青红皂白就批评,强制分开,甚至公开处理,组织家长、老师、同学进行“围剿”,把早恋当做洪水猛兽。因此出现了包括“禁止男女生单独在课余时间于上述场所逗留,一经发现将给予警告以上处分。”“男女生交往务必在明亮地方、5名以上同学在场”等雷人条款的“史上最严校规”。
关于早恋,我们到底应该怎么看,又怎么办呢?
区别对待,尽量不开“顶风船”
早恋中确有是非存在。既有道德的早恋,也有不道德的早恋;有“好”的早恋,也有“不好”的早恋。教师对于早恋的外部行为,总体上采取不支持、不鼓励的态度,而对于某些不良的外部行为,则采取鲜明的反对态度,我认为是正确的。
对于早恋,要分析具体情况,该保护的心理要保护,该引导的地方要引导,该反对的行为要反对。有些早恋是“良性”的,那就不要管,甚至可以装作不知道,有些早恋就应该适当提醒早恋者。有时我们对早恋的两个人,态度和做法也应不同。对不同年龄的早恋,态度也应不同,原则上可以这么说,高中生的早恋,少管为好,小学生的早恋一般就要管。
引导与管控,哪样也不能少
我坚决主张,引导与管控,哪样也不能少。具体到一个学校或一个班级,可能管控过严了,做法不妥当,那当然应该调整,但那是观念的进步和方法的调整,不是根本上放弃对早恋的管控。
教师在早恋的思想、心理方面给学生“不持立场”的感觉,而在早恋的外部行为方面采取“执行公务”的态度,我想这是比较合理、比较聪明的。这样,有些学生想占领早恋的情感制高点来为自己胡作非为辩护就做不成了,想把学校塑造成“压制学生美好感情的恶魔”,也就困难了。
外紧内松,外守内攻
“外紧”,说的学校对于学生的外部行为,要管得紧一些,比如不准当众拥抱、接吻,不准性骚扰,等等;“内松”说的是对于学生内部情感,教师不要干预,他爱喜欢谁就喜欢谁,爱怎么想就怎么想,不干涉,不给扣早恋的帽子。
所谓“外守”,指的是在外部行为方面,教师、家长应取守势,防守,防止孩子过火行为就行了,虽然管得要紧,但态度不妨消极一点,不必总是如临大敌的样子;“内攻”指的是情感教育、恋爱观教育、爱情美育、友谊观教育、性教育。这方面,不能等待,不能防守,而要积极进攻。
不对早恋亮红灯,只对早恋中的出格行为亮红灯
我的意思是,对早恋,不开绿灯就行了,基本态度是不支持,而对于早恋出格的外部行为,要反对。
但是教育者毕竟不同于交警。交警只管维持交通秩序,只要你不违反交通规则,你爱上哪儿上哪儿,他不过问你的去向;教师不行,教师不但要控制早恋的外部出格行为,而且要想办法影响学生早恋的走向,要引导他们走向正确的方向,要帮助学生在自己的头脑中设置“红灯”,也就是所谓“自律性道德”、“自律性恋爱观”。这就是我们说的恋爱观教育,此事非常重要。
在早恋的出格行为方面,学校应采取防守姿态,你只要不出格,我就不干涉你,而在恋爱观教育方面,学校要采取进攻姿态,别等学生“恋”出样来,早早地就进行恋爱观教育。
面上教育要主动,个案指导要被动
面对早恋,学校的主要工作有两个方面,一个是面上的爱情观教育、性教育,一个是遭遇学生早恋案例时的个别教育。我觉得目前老师们讨论的比较多的是遇到某个学生早恋怎么引导,怎么教育,而对于面上的提前的爱情观教育讨论得不够,做得也很不够,有点被动挨打的样子。就像救火队员,不着火我就没事,着火之后我再去救。
我认为面上的爱情观教育必须积极主动,要让学生们在没有启动早恋的实际行动之前,就已经听到了关于恋爱的“不同声音”,知道每一种看法的利弊。也就是说,不要等到出了问题,教师再站出来做学生的对立面,而要提前把一些对立的想法告诉学生,让他们在开始早恋行动时,脑子里先得进行一番斗争,做一番判断和选择。
至于具体到一个个学生,对他们进行早恋方面的引导教育,则无须主动,最好被动地等他来找你。他有困惑才会来找老师,这时和他谈,效果才会好。他有困惑都不想来找你,说明对你不信任,你找他也没用。
但是,有些情况下,教师就不得不出手了,即使学生不主动来找,你也得跟他谈。比如他违反了学生行为规范,当众拥抱接吻,弄得满城风雨。关于早恋问题,教师千万不要大包大揽替学生做主决定怎么办,那是不正确、不明智的,而且有危险。恋爱是私人的事情,不要忘记这一点。
教师面对早恋,要做到“五不要”
我主张面对中学生明显的早恋行为,教师应该做到不要震惊,不要生气,不要比学生更关心此事,不要苦口婆心地劝阻,不要跟他们提学习成绩问题。这个办法对执意早恋的学生特别合适,而执意早恋的学生正是早恋者的“领头羊”,不良影响最大。
我来说说这“五不要”的理由。
为什么不要震惊,不要生气?教师越是显得愤怒,他们越爱看热闹。反之,如果教师很淡定,很从容,一副见怪不怪的样子,那些执意早恋者反而会狐疑起来——老师怎么回事?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他搞不清底细,自己反而会不安起来,说不定行为上还会有点收敛,以观察教师的动静。
为什么不要比学生自己更关心此事?经验告诉我们,你越着急,他可能越不着急,反正有人比我更着急,他会把精力都用来敷衍教师,而不会反思自我。教师应该大大方方地对他说:“这是你自己的事情,你自己的选择自己负责任。这件事对你今后的生活会有什么影响,你自己评估,自己看着办。”
为什么不要苦口婆心地劝阻?因为那基本上是白费口舌。我只告诉他:“恋不恋是你的事,我只执行公务,如果你有违反学生行为常规的越轨行为,对不起咱们该怎么办怎么办。勿谓言之不预也。”这就行了,不冷不热,不温不火,把他撂在那儿,让他自己想去。
为什么不提学习成绩?因为这是教师的软肋。只要教师一和他谈成绩,他就立刻会得出结论:你不是关心我,你关心的只是你自己的升学率和平均分。这样一来,教师的形象就要受损,以后你做什么,他都不会认为你是真的关心他。
教师的意思是:成绩上升下降,那是你自己的事,考得上考不上好学校,那也是你自己的事。成绩下降了你都不着急,我当老师的着什么急?顺其自然,稳坐钓鱼台。经验证明,这样反而可能使早恋者本人有所警惕。当然也有的学生是昏了头了,那没办法,只好让他自己尝苦果,教师跟他谈没有用,白惹一肚子气。
不过我这五个“不要”的意思并不是放弃他们,真的不关心他们了。如果这种人有悔改之意,主动找老师谈话,那当然应该诚恳地帮他们分析早恋的利弊,不过最后还是要说:“大主意还是要你自己拿。”早恋的问题,本质上还是要靠学生自己解决,我们不要认为学校能起很大作用。
早恋要不要通知家长?
关于早恋通知家长问题,我的主张是:能不通知尽量不通知,万不得已再通知。从小学到高中,年级越高,和家长联系这种事越要慎重,而且一定要注意,教师千万不要指望自己无法制止的早恋,通知家长就可以解决。这在多数情况下都是幻想,结果往往适得其反,万一奏效,结果也是学生对教师的不满甚至仇恨,有的甚至会恨你一辈子。
但是遇到有些情况,没有办法,只好通知家长。这些情况是:
学生因早恋离校出走了,或者有绝对可靠的情报证明学生即将出走。
学生有明显的要轻生的迹象。
学生因早恋和人打架,或者打群架了。
学生做出了轰动学校的举动,你不通知,家长也会从其他渠道知道此事。
遇到这些情况,班主任必须通知家长,但在通知之前,要和学校领导打个招呼,而且尽量事先和学生本人打招呼。
至于其他早恋行为,像什么写情书呀,传小条呀,一般的亲昵动作呀,可以找学生本人谈,不要通知家长。经验告诉我们,不通知家长,事情反而不致迅速恶化。我的经验是,在早恋问题上,家长往往不是教师的帮助者,甚至成事不足、败事有余。这个道理很简单,遇到此种事情,家长因为对孩子失望和面子问题,比教师更难控制自己的感情,于是他们的行动就很可能比教师还要傻。
早恋生,可不可以劝其退学或转学?
处理早恋的行为问题有个人本位和集体本位两种思路。
所谓个人本位,就是把早恋学生个人的权利、利益、意愿放在第一位,学生有早恋的权利,学校不能干涉;所谓集体本位,就是把集体利益、多数同学的利益放在第一位,你早恋影响班风、校风就不行。
我主张尽可能调和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个人早恋不要太嚣张,学校要求也不要过严,传个小条、写个情书什么的,提醒他一下就可以了。但是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也会有无法调和的时候,矛盾激化了,顶牛了,头可断血可流,我的所爱不能丢。那怎么办呢?那只好请你换个地方去忙,我们这里毕竟是学校。我想这么做对早恋者自己,也是一种宽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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