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苏联著名教育家马卡连柯曾说:“不惩罚的办法只是对破坏分子有利,如果学校中没有惩罚,必然使一部分学生失去保障。”“凡需要惩罚的地方,教师就没有权利不惩罚……”
教育还要不要惩罚?
不得讽刺、挖苦、歧视学生,这应是教育的题中应有之义,陶行知先生曾说过:“你的教鞭下有瓦特,你的冷眼里有牛顿,你的讥笑里有爱迪生。”
教育部对教师的专业标准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有一条是:中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不得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看到这条规定,不少教师担忧,这种规定会不会演变成教师不能再惩罚学生?如果教师开始害怕学生,那么教育该怎么进行?教育与惩罚,究竟是什么关系?
看看网友们就此展开了讨论。
有人认为,教育的惩罚应该是一门艺术,教育和批评本是一对孪生兄弟。
但与此观点不同的是,教师没有权力惩罚学生。
教育惩罚应该是一门艺术
前苏联著名教育家马卡连柯曾说:“不惩罚的办法只是对破坏分子有利,如果学校中没有惩罚,必然使一部分学生失去保障。”“凡需要惩罚的地方,教师就没有权利不惩罚。在必须惩罚的情况下,惩罚不仅是一种权利,而且也是一种义务。”
学校为了保证教育的有效性和教育工作的有序展开,在必要的时候必须使用惩罚,惩罚具有其他方法难以替代的价值和功能。而为了让学生在未来能更好地适应和管理社会,我们也必须帮助学生学会以积极、健康的心态面对失败、惩罚,并以恰当的方式使用惩罚。
教育是一门艺术,其实,惩罚学生也是一门艺术,更是一种智慧。
首先,“罚”要立足于学生身心的健康发展,罚是为了矫治缺点。
艺术的惩罚在内容上表现为:罚以爱为中心,它不是讽刺、挖苦,让学生失去前进的动力和勇气,它犹如春风,催人奋进,它要求以情动人,要让学生知道老师罚得无奈,老师也正为他着急,不安,难过。罚,不仅仅是指出不足,更要给予学生以希望,应该避免说“你太让我失望了,我对你缺少信心”之类的语言……
其次,罚的内容与形式,更是多种多样,不拘一格。
一个当老师的网友在谈到对学生的处罚时,说了自己的一些感受。“我也学着用了一些艺术的惩罚:有学生上课不认真,就让其为我代收作业,等到了办公室后,再跟他谈谈课堂里的问题,使其意识到自己的不足,同时也要让他了解老师的良苦用心;有作业经常不完成的,我就让他自己确定一个时间补上,如果他比较调皮还想偷工减料,就跟他‘讨价还价’,直到他心悦诚服地接受为止;有学生经常违反一日常规,造成班级检查被扣分,就让他在课前五分钟为大家献歌一首,以示歉意。”
心有戒尺,教育更为和谐
面对一些顽皮的潜能生,身为教学一线教师的我深感黔驴技穷,说也不是,骂也不是,打就更不是,唯有细心呵护才是,若是还没有超过其父母的溺爱程度,学生难免还是无动于衷。
惩戒,是教育中不可或缺的一环,“绿色教育惩戒制度”更是让人眼前一亮,一种无暴力、消极作用小、富有教育性和弹性、能被学生认可的教育惩戒方式,戒尺无疑是其中最有效的一种。
戒尺有一种解释是旧时私塾先生对学生施行体罚所用的木板,“戒”,警戒,惩戒;“尺”,尺度,标尺,标准。
我们提倡自由,但我们也要懂得规则,在一定规则下的自由是我们所需要的,过于的放大自由,在目前形势下,也是我们不愿意见到的,作为一名社会主义公民,守规则是我们成长的需要,不守规则则需要受到规则的惩罚,作为一种惩戒的工具,戒尺有着极其深远的历史渊源,这一教育惩戒制度在中国延续了二千余年,在二千余年的传统教育中,戒尺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培养出了一大批有着卓越贡献的人才。
鲁迅的启蒙老师寿镜吾老先生是一个博学而又极为严厉的人,在他的三味书屋里,有戒尺,还有罚跪的规则,但是都不常用。
魏巍在上课时做小动作,蔡芸芝先生手里的教鞭好像要落下来,他用石板一迎,教鞭轻轻地敲在了石板边上,大伙笑了,蔡老师也笑了。
我们强调尊重学生的权利,但我们也不能回避学生所犯的过错,我们主张“勿以恶小而为之”,小错误不制止就有可能会酿成大错,适度的惩戒能让学生得到有效的教训,既不伤筋动骨,又能有效制止错误的蔓延,还能将学生的注意力集中到学习中去,戒尺是一种实用的工具,很是怀念以前私塾门前“溺爱免送”的格言,也很是困惑目前教育中学生的上帝意识,面对冥顽不化的学生,若是还我们一把戒尺,也许能将这些学生的注意力集中到学习中去,并不在于要真正怎么样严厉地惩罚学生,这戒尺拿在手里,它还代表着一种威严,一种象征,一种师道的尊严。摇尾乞怜的去讨好和激励学生,温室里的花朵则很难承受起风霜,坚韧的意志也难以铸就,但“心罚”却不宜,精神的摧残远比肉体的折磨让人更难以承受,实现惩罚而不体罚和心罚,只要我们心中有度,戒尺就是一种有效的工具。
教育要风物长宜放眼量,长期的忍耐、迁就、包容和溺爱,教师在学生面前的威严渐失,学生的品德发展逐步走向自我,平等的师生关系已成为苛求,教师的稍有不是,便遭学生、家长和社会的围击,严重伤害了教师的自尊,培养出来的学生自然也很难有真正的自尊了。正如钱仁忠教授所说:“一味鼓励,一味让步,一味追求快乐,这样教育出来的孩子走上社会,他面临的反差足以把他摧毁。
教育和批评是一对孪生兄弟。有教育就会有批评,那么,我们就不能用道德洁癖的眼光来看待老师们的言语。批评不能成为夸奖,批评作为一种教育方式的作用不可抹煞,有很多批评是真真正正地践行“玉不琢不成器”的至理名言。可以肯定,当教育失去了批评的权利,总有一天,教育将不再称为教育。相反,教育可能就会变成更加没有责任,所谓“传道授业解惑”也可能会变得教师对学生的敷衍。
教育权力,不能总是习惯性的出台一些禁止规定。而事实上,让学生更有尊严的主体不是老师,而应该是教育权力的自缚——最让学生们丢掉尊严的不是教师们的批评、讽刺和挖苦,而是经常到基层学校视察工作的教育部门的领导,他们要让学生停课,然后夹道欢迎,要让孩子们面对领导唱赞美诗,要让孩子们在严冬时节穿礼服。这一切,和教育是多么的格格不入。
而近段时间以来的,“红校服”、“绿领巾”等事件也确实反映出了教育领域之中存在着严重的歧视现象。在教育领域进行一番必要的整饬,也在情理之中。但这样的规定,却可能把老师们逼到一个尴尬的境地,让他们不知道该怎么做老师。教育要尊重学生,但我也不赞成将这种“人文”推向极端,而排斥教育本应包含的惩罚和挫折。人文和尊重,不仅是对学生,同样应该给予老师们。
戒尺和教鞭逐渐成为一抹远去的风景,很是怀念。我们不提倡惩罚,但我们希望社会能对戒尺和教鞭有一种公平的看法,若是能对它进行一次公审,则是学生之幸,教师和家长之幸,国家教育之幸。
如果将不得讽刺、挖苦、歧视学生,这一本来教师的基本道德底线,当成所谓的专业标准来做制度性规定,其实也是凸显了我们教育管理的无奈,只是头疼医头、脚疼医脚,甚至可能连治标不治本都谈不上。
棍棒之下出孝子。中国“狼爸”将其继承并发扬光大,要“棍棒之下出才子”。他自己的三个孩子都是“打”进北大,以及在美国的亲朋好友的孩子都在他的“棍棒”之下脱胎换骨。在这强调以人为本的和谐社会里,教师的严格要求往往被视为变相体罚,教师的惩罚教育往往被认定是体罚学生。但从“狼爸”的这个个案我们可以知道,惩罚教育正是促使学生良好习惯养成不可或缺的外在动力。
童话大王郑渊洁有一句话说得非常好:“其实教育就应该是发现孩子身上和其他孩子不一样的地方,进而扩大差异,想尽一切办法把班上50个孩子变成50个不同类型的人,然后让他们走上社会,在各个领域里推动社会前进。”他的观点与孔子的“因材施教,有教无类”可算得上是一脉相承。
在实际利益面前,严禁体罚、变相体罚经常变成一个模糊的尺度,博弈的结果是:老师只打有希望的孩子,不打没希望的孩子,专打不要害部位,不打危险区域,但其侮辱人、贬低人的意味,并不稍改。
健全法规条文固然重要,但师德建设不可能一劳永逸,尤其在当前教育功利化倾向严重的情形下如何消除家长的疑虑,还需要教育部门采取更加具体有效的措施。
师生之情,从“一日为师、终生为父”转变成如今偏向对立,其中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最终还是可以归结到目前应试教育的尴尬:教师有升学指标挂钩个人利益,不少年轻教师于是难免心浮气躁;家庭为了上好学校也付出了不少的择校费,寄希望于教师能够给予学生以成绩上的反馈——当教育牵扯到息息相关的利益,且多方都把教育仅仅当作准商业化运营的时候,我们印象中那种传统的师生恩情就会转为淡漠。
教育孩子,到底要不要惩罚?这好像是一个困扰许多家长的问题,不惩罚,对孩子没有警示作用,孩子重犯错误怎么办?惩罚,又怕对孩子的身心健康带来不良的影响。惩罚好还是不惩罚好?真是令家长们左右为难,不知如何是好。
1922日年7月4日,美国国庆日前夕。一个11岁的美国男孩,搞到了禁用的烟花炮竹,其中一种威力特大的炮竹叫“鱼雷”。一天下午,他到一座桥边,朝桥边的砖墙放了一个“鱼雷”。一声巨响,引来了警察,把他带到了警局。因违反禁令,要罚款14.5美元。14.5美元在当时是一笔大数目。这个孩子没办法,回家找爸爸。爸爸问,“鱼雷”是你放的吗?孩子说是。爸爸说,罚款我先替你交上,但这钱是我借给你的,一年后还。在接下来的一年里,这个孩子擦皮鞋、送报纸、打工挣钱,挣回了14.5美元还给父亲。这个孩子长大后成了美国的总统,他就是里根。这是他在回忆录中写到的一个故事,他说正是通过这样一件事让他懂得了什么是责任,那就是为自己的过失负责。
教育孩子,究竟是惩罚还是不惩罚?我想上面的案例已经给了我们最好的回答。
美国儿童教育家海姆说:“惩罚不能阻止不良行为,它只能使罪犯在犯罪时变得更加小心,更加巧妙地掩饰罪行,更有技巧而不被察觉。孩子遭受惩罚时,他会暗下决心以后要小心,而不是要诚实和负责。”
在孩子偶尔犯错误时,我们听到最多的是父母对孩子的训斥,“单打”“混合双打”也不少见。这些惩罚的后果是什么呢?孩子表面上诚惶诚恐,内心深处对自己的错误行为根本没有反省,更不会去思考该如何修正自己的错误行为,甚至有些极端的孩子会想办法赶快逃离家庭,逃离父母的管束。
可见,惩罚并不能解决问题,反而影响了孩子对自己的反思。所以,当孩子犯错误时,父母要做的应该是引导而不是惩罚。
家长们还是担忧:“孩子出现问题的时候,如何让他们承受行为的自然后果?”换句话说:我们该用什么来代替惩罚呢?下面的方法或许会对我们有所帮助。
1、告诉孩子你的感受
当孩子犯错误时,家长不要急于粗暴的惩罚,因为这时的父母是很难保持冷静的,冲动的对孩子进行惩罚效果只会适得其反。你可以向孩子说出自己此刻的感受,让孩子知道你对他刚才行为的不满。比如告诉孩子“我现在心情不好”、“我很不高兴你的做法”、“我不喜欢你这样没礼貌”、“你的表现很让我伤心”等。这样做,一是让自己平静下来,二是让孩子知道你生气了,三是给孩子反思自己错误行为的机会和时间。
2、间接地“惩罚”
如果孩子的过错不大,家长可以对孩子已经发生的错误不过分追究,而是通过给孩子使个眼色、对他的行动加以限制、扣留他喜欢的东西、限制他娱乐的时间等间接惩罚的手段与方式,让孩子记住这次教训。还要对孩子以后的行为提出明确的要求,孩子应该怎么做、达到什么要求或标准,表明对孩子下次行为的期望。
3、让孩子体验错误行为的自然后果
像案例中里根的父亲那样,当孩子在行为上发生过失或者犯了错误时,父母不给孩子过多的批评,而是让孩子自己承受行为过失或者错误直接造成的后果,使孩子在承受后果的同时感受到不愉快甚至是痛苦的心理惩罚,从而引起孩子的自我悔恨,自觉弥补过失,纠正错误。
4、告诉孩子怎样弥补自己的失误
由于孩子小经验少,当孩子做错事情时,家长要告诉孩子修正错误的具体方法,给孩子指明“出路”,让孩子改错有明确的目标,效果才更明显。孩子经历对自己不当行为的反思之后,通过改错重新恢复原来的自信,当孩子以后再犯错误时做了后悔的事情,他就会想办法把过失弥补回来,而不会一味的谴责自己“我真没用。”家长千万不能含糊其词甚至让孩子“自己去想”。
为了孩子的身心健康,请家长们嘴下留情,手下留情,多引导少惩罚,让孩子在健康和愉快的气氛中茁壮成长。
一、问题的提出
近些年来,青少年犯罪率持续上升,有其社会原因,但是,学校教育的不到位和扭曲也是重要原因。在教育实践中,我们发现,惩罚——已远离了教育,甚至有人执意反对一切教育惩罚。作为在一线工作的普通教育工作者,我们认为,理论是苍白的,教育困境令人深思,国内外成功的教育实践必须借鉴。
1、令人深思的教育现象
案例一:有一天打开网站,一则题为《教师的膝盖为何这样软》的消息,却使笔者心情格外沉重,短文讲的是:在一所重点中学,一个男生在教室当众与女生搂搂抱抱,班主任看到后,即请这个男生到办公室谈心,万万没想到的是:该生竟然威胁老师要跳楼自杀,除非老师给他下跪。在万分紧急的情况下,老师屈服了,而这个学生转身得意地跑到班上宣布:班主任老师已经给他跪下了。读完全文,震惊之余,我想了很多。在现实教育中,学生逼老师下跪的例子虽不多见,但今天的教师确实有太多的无奈,承受着太大的压力,除了繁重的工作,更多的是心理上的负担。社会对教师的高期望值,家长对独生子女的过度宠爱,学生对挫折十分脆弱的心理承受能力,学校内部无法避免的各种规章制度……导致了教师经常陷入欲管不能、欲罢难休的尴尬局面。
案例二:仅仅因为儿子未完成作业被老师“教育”了一顿,学生家长便纠集数人将老师殴打至死——这是近日发生在陕西铜川耀州区南街小学的一个令人震惊的惨剧。被害人邱淑娥是该小学的语文老师,带头行凶者张宏文则是她班上一名学生的父亲。一位被邻里们称为好人,曾获过陕西省优秀教师称号的小学女老师,竟然惨死在学生家长的拳棒之下,对此我除了感到无比愤怒,更多的是难以言状的悲哀。在我看来,这场惨剧虽是个案,却又是学校与家长、教师与学生之间多种矛盾的集中爆发,惨剧不仅揭示了中小学教师威信丧失、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的严峻现实,又折射出目前我国基础教育的现实困境。(2006年4月3日《华商报》)
案例三:在某一农村初中,为教育学生远离网吧而举行了全体学生大签名活动(当然经常逃课上网的那几个学生也在上面签了字)。可是,并没有起到什么约束作用,那几个有网瘾的学生依然我行我素,甚至半夜翻墙而出。后来,这些学生私下说:“即使被学校抓到,最多被批评一下,有什么好怕的。”是的,他们行为所付出的成本太低,不足以触及他们的心灵。还有,网吧经营者的行为已经触犯了相关的法律,却未受到相应的处罚,或者是处罚的力度不大。
案例四:一位教师在博客留言:她第一次走上讲台时,十几岁,教初一,学生只比她小三四岁。她父母都是教师,之前,父亲就告诫她,第一节课一定要严格,特别是像她这样的小女孩,首要的是要在学生心里树立一个严师的印象。所以,她第一节课就给学生立下了各种规矩,作业怎么样做,考试作弊将如何等等,严格实施,之后再慢慢显出她活泼的一面,教学果然没出什么问题。而恰恰相反的是,我曾经有位同事,是女孩,她没几天就管不住学生了,后来被迫下讲台,去做后勤。后来我们交流才得知,她陷入一个误区,因为她从一开始就希望和学生做理想中的朋友,造成一些学生后来就拿她不吃劲,调皮上头了,最后造成局势难以控制。
2、面对困境,我们需要反省什么
我国的基础教育以及中小学教师们,一方面要推进素质教育,另一方面要完成上级的升学指标;一方面要把学生教好,保证学生不出事儿,另一方面教师可以管教学生和保护自己的手段越来越少,越来越无力;一方面要让家长满意,另一方面又要让学生满意,家长希望自己的孩子成龙成凤,学生又希望自己不受束缚,能由着性子调皮捣蛋……诸如此类的多种矛盾使得教师们左右为难,使得中小学教育陷入困境之中。背负着升学压力、素质教育的压力以及来自社会和家长的压力,多重压力让很多中小学教师不堪重负。
这几年,有越来越多关注教育、研究教育的专家学者却没有从事过一线教育,把教育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把师生之间出现的矛盾全部归咎于学校和教师,似乎谁都可以对老师指手画脚,口诛笔伐,甚至说“没有教不好的学生,只有教得不好的老师”。人们希望在推进素质教育的今天,把更多的自由和权利还给学生,这原本没有错。但是,在学生越来越调皮、越来越大胆、越来越难以管束的现状下,我们的教学政策一味地倒向学生、偏袒学生,很多家长不分青红皂白地一味为子女护短,甚至恶语伤人、无理取闹,势必使得社会和家长越来越不尊重、不理解、不配合教师的工作,使得学生在老师面前变得越来越背叛了教育的尊严。
作为老师,我坚决反对那种盲目的为了出气而进行的惩罚甚至体罚,但我也清楚的看到意识到:教育不能没有惩罚,因为惩罚是另一种形式的教育。通过以上案例,我们可以得出:没有惩罚的教育是一种虚弱的教育、脆弱的教育、不负责任的教育。古人说:“玉不琢,不成器”。我们应该反思,批评、管教、惩罚是不是教育必不可少的手段?我们在一遍遍呼唤尊重学生权利、给学生尊严时,是否考虑过教师的权利谁来维护?教师的尊严和威信还要不要?
教育是爱的事业,可爱心既能创造未来,也能葬送未来。可以说,爱是教师进行教育行为的必要条件,却不是充分条件。爱是一种道德,一种理念上的思想,它同制度相比,前者是软的,后者是硬的。对于一种美好的道德——爱,只能指向每一个人的内部,不具有强制性。爱可以超越制度,但对于绝大多数公民来说,只能承认自己是一个平凡人,是俗人,是法治社会中的人,受制度的制约远远超过一念之间的仁义道德。因此,我们应该把力气和智慧放在设计合理的制度上,而不是事倍功半地进行爱的说教——把希望寄托在每个人的良心发现上。
二、惩罚教育的内涵
“人的恶,是法产生的前提;人的善,则是法产生的动力。”
正如休谟在《人性论》中所说:“一切科学对于人性总是或多或少地有些联系,任何学科不论似乎与人性离得多远,它们总是会通过这样或那样的途径回到人性。”惩罚教育的内涵全部包含在人性、法治的内涵之中,惩罚教育的合理性符合人性的发展规律,所以也应纳入法治的视野之内。
惩罚教育的本质是法治教育。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化,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可见惩罚是一种合理的教育方法,惩罚教育不包括体罚。惩罚教育是根源于制度的遵章办事,是合情合理的“法治”。法治是文明社会的重要标志。我国现已明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可以说,惩罚教育的本质是法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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